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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公益律师、公益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服务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弘扬深圳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彰显深圳律师的社会责任感,经市律协第九届会长办公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市律协公益委牵头,并联合宣传委共同评选表彰“公益律师、公益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服务团(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领导小组

1、组长:高树会长

2、副组长:魏汉蛟监事长、张斌副会长、胡宁可副会长

3、成员:公益委黄文娟主任、宣传委张鹏主任、公益委和宣传委副主任及部分委员

二、评选表彰的范围

1、时间范围:2011年至今近五年来的从事公益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服务团(项目)。

2、主体范围:从事公益的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单位),公益律师服务团(项目)。

3、内容范围:即包括律师、律师事务所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从事的公益活动,也包括律师、律师事务所非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从事的公益活动,例如捐资兴建希望小学等。

 

三、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171318:00

2、评选阶段:1月上旬;

3、表彰:1月中下旬。

四、评选方法

1、参与评选的报名者提供事迹材料,经公益委、宣传委初步筛选后入围名单,公益律师五十名,公益律师事务所十名,公益项目十个,交由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团对参选主体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若干公益律师三十名,公益律师事务所五名,公益律师服务团(项目)五个;

2、最终表彰名单报市律协九届理事会审议通过;

3、获奖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团将颁发获奖证书或牌匾。

五、其他事项

请感兴趣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服务团认真填写《公益律师评选报名表》(附件1)、《公益律师事务所评选报名表》(附件2)、《公益法律服务团评选报名表》(附件3),加盖律所公章后报送至律协秘书处维权部。

                    

联 系 人: 苏雁南    周山清

联系电话:83025300   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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