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卡拉OK版权收费争议相关法律问题”
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23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卡拉OK多年来已成为我国最大众化的娱乐消费模式 ,卡拉OK版权怎么收费,收费多少是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标准出台后引起卡拉OK经营行业、社会大众的普遍争议,针对这一争议,市律师协会决定召开“卡拉OK版权收费争议”研讨会,以法律人的视角对这一争议进行解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卡拉OK版权收费争议相关法律问题。
二、 研讨会时间:
2006年11月27日(周一)下午15:00-17:30
三、 研讨会地点:
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四、研讨会议程:
第一部分: 主题发言 15:00-16:15
第二部分:自由发言、讨论 16:15-17:15
第三部分:深圳律协新闻发言人总结发言:于秀峰理事
五、请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务必到会,欢迎广大律师、相关媒体踊跃参加。
联系人:黄训 屈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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