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5中国经济高峰会——全球并购论坛邀请函”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4月14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2005中国经济高峰会——全球并购论坛邀请函”(具体内容见附件),有意参加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请下载附件按附件中联系方式报名参加。
附:论坛邀请函.doc(点击可下载)
(含全球并购论坛议程、报名表、演讲嘉宾回执、收费方案)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