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绘画 摄影作品展”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粤律协[2009]12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收集本所的作品,并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 绘画 摄影作品报送汇总表》于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邓启明 丁燕妮
联系电话:83025233 88281716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 绘画 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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