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
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市司法局(深司 [2009]177号)文件要求,现将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09]267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按照通知要求自愿报名。并于 2009年7月22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所报读人员名单报送市律协,市律协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黄红珍 简晓满
联系电话:83025700 83025233
传 真:83025177
附件:
1、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司法部《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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