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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

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72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市司法局(深司 [2009]177号)文件要求,现将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09]267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按照通知要求自愿报名。并于 2009722(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所报读人员名单报送市律协,市律协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黄红珍    简晓满

联系电话:83025700   83025233

    真:83025177                              

 

附件:

1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司法部《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