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挪用公款案件法律定性”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12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挪用公款案件法律定性”研讨会。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