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律师法》实施相关问题的意见的
通 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全面贯彻新《律师法》,推进律师“会见难”等问题的解决,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八次理事会决定,启动协商机制,与深圳市公安部门就《律师法》实施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经商议,拟决定与宝安公安分局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9月上旬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人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市律协分管副会长、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委员、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律师、深圳市公安局相关处室领导、宝安分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座谈问题
1、新《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问题;
2、践行“法律共同体”理念,规范执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3、对宝安公安分局的工作意见与建议;
为了做好与宝安公安分局工作协调会议的准备工作,拟收集广大会员对宝安公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对本所或律师本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于2009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律协维权部。
联系人:李思慧
联系电话:83025978
传 真:83025177
电子邮箱:si.hui1986@163.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