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缴纳2009年党费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9年12月2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各律师所党员 :
根据党章中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请尚未缴纳2009年党费的党员于
1、执业律师50元/月;律师助理或行政人员20元/月。
2、现金请交至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个人或支部集体交纳皆可);转帐的请注明姓名、单位、党费数额。
户名: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帐号:826600325508091001
联系人:曹莎
电话:83025936
传真:83025177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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