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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律师管理业务培训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

    拟于 628——29日的全市律师管理业务培训工作进展顺利,截止 622全市共有200余人按有关通知报名。因我市正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大检查,加上路途较远等因素,少数律师事务所没能按时报名。为确保此次培训取得最佳效果,我处决定将名单报送时间延长至 626,请有关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将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尽快报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并交纳有关费用(龙岗区和宝安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报至其所在区的公律科),以方便我处到酒店订房和安排伙食。

        请各律师事务所证照员于 628凭收费收据,到海景酒店领取发票

联系人:张蔓华(天平大厦1709室)

联系电话:8305385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