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深圳律师艺术团团员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10月2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律师艺术团自2003年成立以来,在市司法局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律师的关怀支持下,艺术团的团员们放弃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办案工作,认真、刻苦排练了一些文艺节目,分别参加了市政府发起的“关爱行动月”、律师年会等演出活动,取得了演出的成功,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为了进一步丰富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我市律师良好精神风貌,把深圳律师艺术团的演出活动推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人员中再次招聘艺术团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具备艺术特长且自愿加入艺术团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均可报名,经艺术团综合考评后,条件符合者,即可加入艺术团。
二、报名者应当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
四、对报名参加艺术团人员的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市时代金融中心二十楼)。
联 系 人: 刘观和
联系电话: 83025208
传 真: 83025737
附:深 圳 律 师 艺 术 团 报 名 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