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律师法》下律师合伙与
合伙章程的完善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主任、合伙人:
律师合伙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影响律师所的稳固与发展,而合伙章程是合伙关系的核心表现。为深入探讨律师合伙关系与章程制订,经市律协研究,决定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0楼);
三、会议内容:新律师法下律师合伙与合伙章程;
四、参加人员:
(一)、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
为了便于会务场地安排,请参加本次会议的主任或合伙人填写报名表E-mail或传真至市律协。
截止日期:
附 件:报名表.doc
联系人:屈 楠 杨一阳
电 话: 88281543 83025728
传 真: 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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