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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新《律师法》下律师合伙与

合伙章程的完善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7122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主任、合伙人:

律师合伙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影响律师所的稳固与发展,而合伙章程是合伙关系的核心表现。为深入探讨律师合伙关系与章程制订,经市律协研究,决定于 200814召开新律师法下律师合伙与合伙章程的完善现场交流会,请各所主任或合伙人踊跃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 1 4 日下午 14:301730;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0楼);

三、会议内容:新律师法下律师合伙与合伙章程;

四、参加人员:

(一)、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

为了便于会务场地安排,请参加本次会议的主任或合伙人填写报名表E-mail或传真至市律协

 

截止日期: 13日上午 1200

 

  报名表.doc

 

联系人:屈         杨一阳

  话: 88281543   83025728 

  真: 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 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