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人员赴律师事务所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9年11月19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各律师事务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律师执业场所安全,经与市司法局商议,拟决定于12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律师事务所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蔡体法(市律协分管副会长)
副组长:杨少彬(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
孟 西(市律协理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刘守华(市律协代秘书长)
成 员: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各位委员、维权志愿团全体成员、各位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
二、检查内容
1、各律师事务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门窗完好情况、报警设备及保险柜情况、防盗设施情况、摄像头安装情况;
2、各律师事务所的安全及值班制度订立与执行情况;
3、各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情况;
4、各律师事务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组织(各所选派)100名律师,分为30个小组(每组3人),按照律师事务所分布情况地区进行检查,并于近期召开会议(时间另行通知),研究部署具体检查事宜。
宝安区律师事务所安全检查工作由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林昌炽律师负责与宝安区司法局安排。
请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选派参加律师所安全检查的律师名单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至市律协维权部(以传真方式)。
人员选派由各所自行决定,建议每个所可选派一人,30人以上的可选派2-3人。
联 系 人:苏雁南 李思慧
联系电话:83025300 8302597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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