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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所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律师情况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724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了解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律师情况,请各律师事务所于 87日前 传真上报本所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律师情况。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报送,加盖律师所公章。

 

联 系 人:张青

联系电话:83025538

    真:83025177

 

附: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律师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