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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4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苏雁南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7月上旬,广东省司法厅会同省依法治省办、省社工委、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省21个地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为认真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525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各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认真研读通知,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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