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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刊登“关于征集2009年政府立法项目

和建议的通告”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16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科学合理编制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一则通告刊登如下,欢迎我会律师踊跃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将立法项目和建议材料于 2009115日前 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书面方式反馈至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详情见通告内容:

 

 

关于征集2009年政府立法项目

和建议的通告

 为了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科学合理编制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深圳市2009年度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现就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体现深圳特色。提出立法项目和建议应当结合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改进公共服务,规范社会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和建议。立法建议应当从我市改革、发展和创新的大局出发,立法项目和建议应尽量具体明确,体现深圳地方特色。

二、具体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人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依据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参见附件。也可以同时提供立法建议草案文本。提出立法建议请写明建议具体内容以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立法项目和建议材料请于 2009 年1 月15 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书面方式反馈至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电子邮箱:yangl@fzb.sz.gov.cn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室,邮编:518035

(三)联系人:杨林,电话:82002941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 http://fzj.sz.gov.cn

  附件12009年度政府立法建议项目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