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律师“安检问题”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位律师:
现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市中院表示将在8月中旬或之前出台专项规定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具体措施大概包括:律师凭两证(律师执业证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通行、有条件的法院为律师设立专用通道(礼仪通道)或与公诉人使用同一通道、手机有条件带入庭审场所(需遵守法庭纪律和要求)、为律师提供专用的休息室或更衣室,并配置相关设备等。
对此,市律协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同时请各位律师第一时间向律协反馈“安检问题”的最新动态。
联系人:李思慧
电 话:8302597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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