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事务所自行组团进行宣传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9月20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宣传深圳律师在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加深深圳市民及各行业对深圳律师业的了解,塑造深圳律师良好形象,律协决定于九月二十五日暨全国律师宣传日举办一场全方位的深圳律师宣传活动,其中一项就是律师事务所组团上街进行律师法宣传及律师法律业务咨询,各律师事务所应积极行动起来,展现深圳律师业、深圳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成果和深圳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团上街进行宣传时间:九月二十五日;
二、 自行联系确定宣传、咨询点,并报律协;
三、 围绕律协确定的此次宣传日主题设计相关内容;
四、 咨询点除标明你所名称外,也请标明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名称;
五、 此次宣传活动将作为评选深圳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条件之一。
请尽快确立包括以上几点要求的宣传方案,上报律协秘书处,届时律协将组织媒体前往采访、报道。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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