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小型律师事务所考察团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4月13日
各小型律师事务所:
为了长远规划深圳律师行业的发展,帮助我市小型律师事务所健康快速发展,鉴于上海律协在小型律师事务所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经七届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市律协决定赴上海考察学习。欢迎深圳市广大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报名参加。其相关内容如下:
一、考察团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小型律师事务所考察团。
二、组成人员:
(一)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二)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
以上组成人员共10名。
三、考察时间:5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四、出访行程:(考察时间3—4天)
第一天:抵达上海,拜访上海市律师协会;
第二至三天:参观考察小型律师事务所;
第四天;返深。
五、报名截止日期:4月20日。
本通知所指的小型律师事务所为执业律师2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请有意报名的主任或合伙人填写报名表后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律协将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员会审议确定出访名单。
联系人:杨一阳 李雯雯
联系电话: 83025728 83025881
传真:83025177
附件: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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